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位置面积勐海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部,地处东经99°56’~100°41’、北纬21°28’~22°28’之间。东西最长横距77公里,南北最大纵距115公里,总面积5511平方公里,其中山区面积占93.45%,坝区面积占6.55%。县城勐海镇距省会昆明776公里,距州府景洪40公里。属热带、亚热带西南季风气候,冬无严寒、夏无酷暑,年温差小,日温差大,依海拔高低可分为北热带、南亚热带、中亚热带气候区。年平均气温18.7℃,年均日照2088小时,年均降雨量1341毫米,全年有霜期32天左右,雾多是勐海坝区的特点,平均每年雾日107.5~160.2天。2003年,辖6个镇,6个乡。2003年,全县总人口为29.61万人,非农业人口4.68万人,农业人口24.93万人。有傣族、哈尼族、拉祜族、布朗族、回族、佤族、汉族等23个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25.56万人,占总人口的86.32%。